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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申请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18     浏览次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办研发〔201010

 

 

 

 

 

关于研究生申请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研发[2005]339号)有关规定,现就研究生申请退学审批程序、材料归档及学籍手续办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学的申请

在读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除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患有疾病、公派出国攻读学位、无能力继续完成学业可申请退学外,原则上不受理有能力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中途申请退学。研究生申请退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学的原因和理由,并由家长签字同意。因患疾病申请退学的研究生,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以确定其是否无法继续完成学业。

二、退学的审批

研究生申请退学须经其导师同意,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审查同意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退学相关材料的归档

个人退学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一式两份分别归存申请退学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

四、退学相关手续的办理

退学的研究生须到研究生院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凭退学文件办理相关离校手续。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省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从退学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其档案、户籍退回本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其中因公派出国攻读学位退学的,档案、户籍保留在学校,待其完成学业回国后办理。

五、其他

1.申请退学未获得批准的研究生,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原定培养计划努力完成学业。

2.退学涉及研究生已有学习权力的丧失,导师、学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申请退学研究生的困难,对其提供帮助,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三月九日

 

附件:

 

 

 

 

 

主题词: 

  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0318

 

   对:戴开军         打 印: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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