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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利华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以及学院溢多利奖学金、奥特奇奖学金、新希望六和奖学金等8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曹军会  姚军虎

副组长:王  力  凌  飞  

成  员:孙  超  赵运良  姜  雨  杨小军  张恩平  王洪宝  王高学  刘  寅  安  相  冯来顺  唐红玉  管林飞  侯国超  研究生代表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1)学院注册在籍的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硕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3)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4)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评选名额

博士研究生4名,每人30000元;硕士研究生9名,每人20000元。

3.评选办法

具体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动科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4.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5)《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

(6)电子生活照1张。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基本学制内的非在职研究生,共奖励3人,每人5000元。

2.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要求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三)利华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基本学制内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共奖励4人,每人 5000 元。

2.评选办法

具体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利华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5)《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

(四)“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具体评选细则在补充通知中说明。

(五)宝钢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品学兼优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推荐1人上报学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学校专家审核通过者,资助10000元。

2.评选条件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的要求进行评选。

3.需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学业成绩表》

(3) 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4)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5)学业成绩单(原件)、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6)《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六)溢多利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5人,每人2000元

2.评选条件

(1)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无课程不及格,无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2)具备严谨求实的学习和科研作风,实践能力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担任研究生干部且业绩突出者、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应聘到广东溢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职者、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5)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予以评定。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七)奥特奇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学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 评选名额硕士研究生5人,每人2000元;博士研究生4人,每人3000元,共计22000元。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团结向上,遵守各项国家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能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热爱所学专业,有致力于畜牧业生产科研的理想与抱负,能灵活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从事社会生产实践,并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创新项目、社会实践、学院文体活动,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社会影响及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4)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如提交与饲料添加剂应用、动物营养和动物遗传育种等方面的应用性研究试验设计或综述(未发表)参与评审,将优先考虑;优秀的试验设计,经研究联盟管理委员会研究,可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完成实验项目;

(5)立志去奥特奇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工作的毕业生优先享受本奖学金。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八)新希望六和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研究生(含已注册为研究生学籍的本硕博连读硕士生,硕博连读转博生,本硕博连读转博生)。评选名额共设一等奖1名,每人3000元,二等奖3名,每人1500元。共计:7500元。

2.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修养,尊师守纪,团结友爱,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成绩优良,综合能力强;

(2)凡为我国畜牧、饲料工业的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做出显著成绩,并能满足获奖基本条件者,经特别推荐和审定,也可获奖;

(3)参加六和集团暑期实习、实践活动或立志去山东六和集团工作的毕业生优先享受本奖学金。

(4)本学年已获得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的学生,原则上本次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3.需提交材料

(1)《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

(2)论文、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业成绩单(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6)《2018-2020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三、评选过程

1.学生申请(9月26日-9月2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材料提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9月29日):各研究生班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将推荐人的书面材料提交学院;

3.院系初审(9月30日-10月8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国家及社会类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学生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执行,择优推荐。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3.规范使用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具体要求为: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表格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研究生申请开始,到导师推荐,院(系、所)出具推荐意见,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来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4.除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生活照外提交电子版外,其余书面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各奖学金申请书、申请表、均要求用A4纸打印后手写,申请表格不得随意变更,其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要求A4套印后手写。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5.在校期间获得过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6.各研究生班级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宝钢奖学金申请者的推荐工作,其余奖学金将各申请人的论文等证明材料、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0-2021学年度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2020-2021学年度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材料须于9月27日下午18:00前交到118办公室,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以班级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18821646100@163.com,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4.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5.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6.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7.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8.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9.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10.利华奖学金评定办法

1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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