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从普通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巩固党的基层政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继续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和我省选调生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挑选出来,放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为各级后备干部队伍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7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06名,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00名,博士研究生6名。选调对象为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定向委培生除外),主要是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并注意选调女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具体选拔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表现优秀,没有不良记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博士研究生应是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应是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省内高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于2007年2月25日前到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报名,填写《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80元,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报名者应参照《2007年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见附表3),选报1个志愿。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应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于2月28日前将报考名单按《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附表2)要求,认真整理后连同附表1(一式3份)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附表2按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格式一并上报数据库软盘,并交纳考务费。3月13日—14日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统一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领取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要填写《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可从大河网www.dahe.cn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下载),由学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07年2月28日前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不含登记表上贴的照片)、学生证,直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南楼607室)报名,缴纳考务费;也可于2月28日前先把《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照片快件邮寄到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邮编450003、咨询电话0371-65506492 65998394),3月15日—16日再携带上述证件到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补办有关手续,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2、笔试。3月17日,所有报考人员在郑州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30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笔试成绩于4月3日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上公布。
3、面试、体检和考察。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队,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4月7日—8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各省辖市负责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有效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紧随面试进行,根据考试有效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要求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4月16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5月中旬公布拟选调结果。面试、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大河网www.dahe.cn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上发布。
4、审批及报到。被录用为省选调生的,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办理审批手续,试用期1年。被确定为省选调生的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不得另找其他工作单位。各地于8月底前将他们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15日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5、岗前培训。被确定为省选调生的毕业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养管理与安排使用
选调生工作要以培养教育和跟踪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形式,以促进省选调生的选拔使用,缩短成才期,提高成才率。
1、进一步明确培养管理职责。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省辖市委组织部在省选调生的培养管理方面负有直接责任,要有专人负责,加强具体指导;县(市、区)委组织部是省选调生的日常管理部门,制定培养管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接收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培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省选调生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省选调生的定岗、定责工作;要明确专人进行传、帮、带,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计划、多形式地安排他们参加理论、业务培训;要适时对他们进行交流轮岗,使他们熟悉多方面的工作;要有意识地让他们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压担子培养。
3、跟踪考察,动态管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要对省选调生考察一次,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省辖市委组织部也要定期了解、掌握省选调生情况,每年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一次。根据每年考察情况,对那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问题的;本人不愿意继续在基层工作的;健康状况不好,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有其他不良表现的,及时调整出省选调生名单。调整省选调生,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提出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同意。
4、合理安置,大胆使用。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省选调生要分配到缺编的乡(镇)工作。本科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一般应安排副科级职位。硕士省选调生,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有条件的应安排乡(镇)党政副职;工作满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博士省选调生的职务安排,按照各省辖市提出的选调意向,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在省选调生的安排使用上,要解放思想,对那些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省选调生,要敢于突破工作年限,破格提拔使用。县级以上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要结合岗位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经过组织考察,直接从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的省选调生中挑选。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党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今年省选调生的选调工作,笔试和岗前培训由省里统一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由各省辖市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通知》要求,严格程序,每个环节都要公示,保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高等院校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应届大学毕业生,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要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