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动物科技学院 点击: 112 发布日期:2006-07-10 浏览次数:
一、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组 员: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 团工委书记 副书记
思想政治辅导员 学生会主席 学生会办公室主任
二、班级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 长:班主任
组 员:班主任 班长 团支部书记 学习委员 一名学生代表
三、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纪律
1.班级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学校综合测评条例和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2,班级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在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在工作中,班级综合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公开、公正、客观,要遵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听取同学的不同意见,并及时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3.综合测评中需要填写的各类表格,要用钢笔认真负责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
4.综合测评过程中所有加分和扣分材料都必须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5.在综合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综合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关于综合测评条例中第十三条现实表现鉴定分评分细则
1.本细则所涉及各项加分累计之和超过5分按5分计,低于5分按实际分计.
2.基准分1分.
3.参加班级举行的各项活动,每次加0。1分,累计之和超过1。0分按1。0分计,低于1。0分按实际分计.
4.积极参加校体育活动者,包括足球、篮球、排球、运动会、越野赛等,训练时间长,在比赛中未获奖者,出勤率在95%以上者加0。5分,出勤率90-95%者加0.4分,出勤率85—90%者加0.3分,出勤率70--85%者加0.2分,出勤率70%以下者加0.1分.
5.参加校团委、校学生会、院团工委、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但未获奖者依情况加0.2—0.4分。
6.在校运动会中被评为优秀通讯员、优秀组织者,每人加0.5分,其余的加0.2—0.3分,稿件发表一篇加0.05分,超过20篇按20篇计.
7.参加院越野赛,获1—3名加0.8分,4-10名加0.5分,11-20名加0.3分,其余参加者按活动加分,参加校越野赛7-10名加0.7分,第11-20名加0.5分,其余加0.3分.
五、德育加分的补充说明
1.宿舍平日检查受楼管会通报表扬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加0.07分,连续表扬5次者,按院内通报表扬计,宿舍成员每人加0.4分.超过5坎者,每多一次每人加0.2分;卫生不合格宿舍,每批评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扣0.2分(有责任人时扣责任人0.4分,其余成员不扣分),舍长加扣0.1分。
2.生活部组织的卫生检查,获流动红旗一次宿舍成员每人加0.15分,连续获“卫生流动红旗”3次者,宿舍成员每人加0.5分,每多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0.2分,舍长加0.25分,每批评1次扣0.2分,受批评3次以上洽3次)者,每多一次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0.3分,舍长扣0.35分,校、院五星级宿舍每人加0.4、0.3分,舍长加0.5、0.4分.以上卫生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3.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重大集体活动者每次扣0.5分.
4.无故旷课每学时扣0.1分.
5.参加院“三个代表”理论研讨会每人加0.2分。
6.受通报表扬,每人每次加0.5分.
7.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0.5分.
以上各项的记录由负责人提供给学院测评领导小组,
六、关于学生干部加分细则
1.本细则各项加分累计之和超过2.0分按2.0分计,小于2.0分按实际分计.
2.学生干部加分要进行民主评议,各个干部要在会上进行述职总结,总结一年来的工作.
3.学生干部评议加分标准:
职 务 职务分 工作情况加分
院团工委副书、学生会主席 1.5 0.1-0.5
院学生会副主席 1.2 0.1—0.6
各部部长;班长、书记 1.0 0.1—0.6
院各部副部长 0.8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