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附件 1) 和《“十四五”教材建设规划》(附件 2),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2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 思想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思想观念、理想信念教育有机融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守正创新。守望学校优良教学传统,传承优秀教材建 设成果,激发历史沉淀的经典教材新活力,汲取教材建设经验,固化教学改革成果,面向未来加快教材改革创新,建设 新领域、新内容、新形态教材。
3. 打造精品。紧扣“双一流”建设目标,加强课程、教材统筹规划,注重质量导向,聚焦重点,拓宽宣传、推广与应用渠道,建设一批基础好、体现学校办学优势、能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和使用的精品教材。
4. 突出特色。瞄准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未来 农业发展重点领域,以专业教材建设为主导,支持新兴学科专业的教材建设,支持体现地域、区域优势的课程教材,支持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教材。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1. 申报范围
(1)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专业前沿新知识、新技术、 新成果的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教材;体现教育改革创新的实验、实习和实践类教材;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且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优先支持课程思政、专业认证、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一流专业建设急需教材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教材。
(2) 修订教材: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版的教材,经过长期教学实践检验、建设基础好且使用影响广的教材,修订量须 1/3 以上。对于多年未修订的历届入选国家规划教材或使用效果突出的优秀教材,由学院(部、所)挑选动员合适人选主持修订工作,保证教材的可持续发展。
2. 申报要求
(1) 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须为 2019 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
(2) 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讲对应课程至少两轮次,在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鼓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编写教材。
三、项目类型
本次校级规划教材分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两 类设置。
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第一主编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 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前三)、国家级规 划教材主编或三级教授及以上等。
2. 修订的行业规划教材。
3. 高水平外文原版影印、翻译教材。
四、建设要求与出版形式
1. 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 1.5 年,列为规划教材后须于2023 年 11 月 30 日之前正式公开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项目申请人应提前 1 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
2. 教材编写与出版严格按照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要求执行。
3. 教材的出版形式可为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课程等。
五、资助奖励方式
1. 列入校级规划的教材,支持必要的建设经费。
2. 重点建设项目的教材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
3. 教材正式出版后,按照年终教学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部、所)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精心规 划,认真组织,推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材。推荐申报教材 须经教授委员会审议并排序。项目运行期间,对教材编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
2. 各学院(部、所)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教材编写人员 政治审核(非本单位参编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单独填写政治审核表);教材出版前,须对最终书稿的政治性和学术性进行审核,并将《教材出版审批表》(附件 3)提交教务处备案。
3.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详实的实施计划、方案及时间节点,保证时间、精力投入,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教材出版应 选择同类学科级别较高的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须经学院(部、所)和教务处审核。
七、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所)于 5 月 31 日前组织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等工作,将项目申请书(附件 4,一式三份)、非本单位编写人员政治审核表(附件 5)和汇总表(附件 6)送交教务处教材科。
联 系 人:余香果联系电话:87091317
相关附件请查看电子政务通知公告。
教务处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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