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0-10-06 来源:动物科技学院 各相关导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各导师对所指导的近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见附件1)进行排查,复核论文撰写、评阅及答辩等过程规范性,并于10月30日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18)填写自查结论。 相关附件 附件1 动物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排查、复核清单.xlsx 附件2 关于几起高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