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学院在107会议室组织召开2021届毕业生诚信还款工作会议,相关负责辅导员及2021届获得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50余名同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一大批学子因此受益。广大毕业生应切实做到心怀感恩、按时还款、诚信履约,要提高诚信意识、金融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毕业生在毕业前,首先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毕业确认,如继续攻读学位且有展期需求的,在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后,自行联系所在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自毕业当年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逾期还款将影响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