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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

     

各相关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申请老师在6月7日前根据自身的专业方向,向各试验示范站(基地)及学院提出申请,经试验示范站(基地)负责人和学院审核后报科技推广处和人事处核定。请申请老师将申请表于6月7日下午5点前交党政综合办公室(112室),联系人:阮鹏,联系电话:87092922。

  附件:学校关于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动物科技学院

  2018年6月6日

  

  关于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意见》(校人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结合科技推广“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双一流”建设任务,现将第四轮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原则上只设置在学校重点建设或认定的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附表1),校内各类教师岗位科教人员均可跨学院跨学科申请和应聘。

  二、聘任程序

  1.当前岗位为科研推广型教师的人员可根据自身的专业方向,向各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及依托学院提出申请,经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负责人、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依托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科技推广处和人事处核定。

  2.其他岗位类别教师应聘科研推广型岗位,需先申请办理转岗手续,经所在学院和人事处审批同意后,再按照以上程序申请应聘。

  三、聘期任务和考核

  科研推广型教师岗位的聘期任务,包括学校确定的各级岗位基本任务(由科技推广处与人事处共同确定)及岗位所在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具体工作任务(由各试验示范站提出)。聘期内年度考核,由岗位所在的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人事关系所在学院为主进行。

  聘期考核,由岗位所在的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依托学院、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及科技推广处共同进行。

  四、日常管理与服务

  应聘在本学院(单位)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的科研推广型岗位教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渠道不变。

  跨学院(单位)应聘在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的科研推广型岗位教师,日常人事、科研、教学、研究生培养、教学科研津贴等管理服务工作渠道不变,推广业绩津贴由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站点依托学院和科技推广处考核发放。

  五、时间安排

     6月8日前,各试验示范站(基地、示范园)完成岗位设置数确定及人员申报工作,并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报科技推广处。

  联系人:杨宏博     电话:87082847

  

  

  人事处 科技推广处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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