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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一般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任职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具体根据服务地岗位安排,任职从20188月起,时间为1-2年。科技镇长团团长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任职从20188月起,时间为2年。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具体人选需求表和岗位安排表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人员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登陆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kjzzt.jsrcgz.gov.cn),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2.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于68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的《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3.学校研究上报。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的原则,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经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审核后确定最终选派人员名单。
   四、相关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校内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正常发放,并享受挂职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
  2.科技镇长团团员及团长在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职称评聘。
  联系人: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

  1.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人选需求和岗位安排表
  2.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人事处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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