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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教技厅〔2018〕2号),教育部开始启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推荐前请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所有推荐项目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1.请各申报项目于6月7日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附件3)报送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科研院将根据项目信息在教育部“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202.205.109.48/Cutech)中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号和校验码,以便项目尽快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

  3.申报项目书面材料(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附件为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合作单位公示文件及公示结果的函一份;如有回避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7月12日前报送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国际交流中心D504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项目组认真学习“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选择合适奖种进行申报。

  2.根据教育部要求,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进行成果登记,未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不能申报奖励。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教育部科技司

  联系人:王骁、张拥军

  联系电话:(010)66096298、66096865

  2.通用项目材料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爽、杜娟娟、杨健安(奖励) 任子杰 (登记)

  联系电话:(010)62514679、62514651、62514696、62514694

  邮箱:liushuang@cutech.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室

  邮编:100080

  3.科研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 系 人:张华海   王晓君   李文华

  电    话:(029) 87082851

  电子邮箱:chengguochu@nwsuaf.edu.cn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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