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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金牌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系、部):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牌教师”奖励办法(暂行)》(校教发〔2016〕413号)及有关会议精神,为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营造教师爱岗敬业、追求卓越的工作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金牌教师”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学为主型在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金牌教师”奖设教学终身荣誉奖、教学卓越奖和教学新秀奖三个层次,评选名额分别不超过1名、5名和10名,每名教师限报一类奖项。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治学严谨,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富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风格独特有效,教学效果好,同行公认,学生评价高。

  4.申请“教学终身荣誉奖”的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教龄不少于25年。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等。

  申请“教学卓越奖”的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龄不少于8年;申请“教学新秀奖”的教师,年龄在38岁以下,教龄不少于5年;且每年至少独立系统讲授1门本科生课程,年均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含研究生课程工作量)较大。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金牌教师”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金牌教师”奖的评选。评选委员会组长由学校常务副书记和常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人事、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教授代表组成,总人数控制在25人左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监察处、工会、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与工作。

  各学院(系、部)成立由书记、院长(主任)任组长,教授委员会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金牌教师”评选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系、部)“金牌教师”奖的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程序

  “金牌教师”奖的评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学院推荐、公开评议、评选委员会评议、党委常委会审定等程序进行评选(见附件1)。

  六、时间要求

  1.2017年12月29日前,各学院(系、部)评选工作组完成对申请人《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审核,按名额推荐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2018年6月20日前,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完成公开评议并确定候选人。

  3.2018年7月1日前,评选委员会组织完成现场评议。

  4.2018年7月15日前,党委常委会对“金牌教师”获奖人员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附件:

  附件1.“金牌教师”奖评选程序.docx23K字节

  附件2.“金牌教师”奖申请书.doc75K字节

  附件3.“金牌教师”奖推荐人员名单.xls19K字节

  附件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xlsx11K字节

  附件5.同行访谈的要素及方式.docx14K字节

  

  

  

  “金牌教师”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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