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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5〕7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应具备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过硬,服从组织安排,有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   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科技镇长团”成员职务安排按照《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17号)文件规定执行,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   2.“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科技镇长团”团长一般任县(市、区)副县(市、区)长,时间一般为2年。推荐的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确定,统一选派。        二、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推荐人选。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于5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填写的《第八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一式2份(1份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2.学校上报推荐人选。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申报人员具体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三、待遇
  1.“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正常发放,并享受当地生活补贴等待遇。
  2.“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期间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先进评选等。
  联 系 人:张爱国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1. 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                2. 《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5〕7号)        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17号。                                                                              人事处         2015年4月21日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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